一、國際商標怎么授權給國外客戶
眾所周知,商標在法律上是受保護不讓人輕易使用,使用必須經過商標注冊人的同意,而且商標也分國內商標和國外商標,在國內外商標都是有專用性的,那么國際商標怎么授權給國外客戶?以下就跟著法律快車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國際商標怎么授權給國外客戶
根據法律規定需要簽署國際商標授權合同協議書。
二、國際商標續展期限
國際續展申請分為兩種一種是外國單一國家商標的續展,另一種也是我們常說的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續展。
根據規定,商標國際注冊的續展有效期為10年。在有效期屆滿之前的6個月內,包括有效期屆滿日期。注冊人未能在有效期屆滿日前申請續展的,另有6個月的寬展期。在寬展期內未申請續展的,國際局注銷國際商標注冊。在上述期限內申請的,商標國際注得以續展10年。
國際局收到續展申請后,對其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在其注冊簿上登記,予以公告,并將申請寄變被指定締約方主管局。被指定締約方主管局繼續對國際注冊商標予以保護。
三、國際商標注冊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必須具有一定的主體資格
申請人應在我國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所;如果沒有,應在我國境內有住所;如果沒有住所,申請人應有我國國籍。
(二)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我國啟動一定的商標注冊申請程序
自2008年9月1日起,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馬德里協定”成員國的,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是在我國已經獲得注冊;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的,或是同屬“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議定書”的成員國,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可以是已在我國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也可以是已經注冊的商標。
(三)國際注冊申請應與國家基礎注冊或基礎申請內容一致
國際注冊申請人的名義應與國內申請人或注冊人的名義完全一致;申請人地址應與國內申請人或注冊人的地址完全一致;商標應與國內注冊的商標完全相同,包括顏色完全一致;所上報的商品和服務應與國內注冊的商品和服務相同或者不超過國內申請或注冊的商品和服務范圍。
(四)符合一定條件的可聲明要求優先權
申請人在申請國際注冊時,如果與國內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相隔時間未超過六個月,那么申請人在提出國際注冊申請時,可要求優先權,但應提供國內《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五)不予受理的國際注冊申請
凡不符合《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第六條之(一)(二)或其中一條的,商標局不予受理該商標國際注冊申請。
(六)國際注冊的有效期滿后,如想繼續使用的,應當續展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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