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博士論文評審意見的看法
這幾天武大某社會學博士論文的盲審評語引起了極大爭議,關于其中的技術細節我不懂,只談談我“懂”的一點兒東西。
評審意見中有這樣一條:“雖然論文篇幅很長,看似工作量飽滿,筆者仍然認為這不是一篇知名學府文科見長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應有的質量。”
在該博士論文的博導呂德文看來,“這一評語可謂是誅心之語。公正、公平、客觀評價是學術評審的基本原則學術評審不受作者身份、學術地位、研究機構等因素的影響。在一個成文的學術評審意見中,公然違背公正公平原則,將學術作品評價和對作者所在單位的看法建立因果聯系,甚為罕見”。
我的問題是:什么叫“公平、公正”?是否所有博士論文都按一個標準來衡量才叫“公平、公正”?
具體問就是:是否九八五、二一一以及一般院校的博士論文都按一個標準來衡量才叫“公平、公正”?
那為啥子九八五、二一一以及一般院校的招生分數不一樣?是否考500分的也進北清才叫“公平、公正”?
我的看法是:這里面的因果關系是:因~你是知名學府博士;果~應該拿出知名學府的博士論文。好比你被北清錄取,就應該達到北清的錄取分數線一樣。
我還看見這樣一個說法:“(水墨如劍)我不認可這種所謂的不合格……在我評審的博士論文里,只要寫作基本規范,態度認真,我都壓線給過……當下時代,博士已經不是學問科研的代名詞,生活或者茍且的生活才是主施律……只要是態度誠懇的寫出來,水平差一點不礙事,畢竟還得讓這些快三十歲的孩子們盡快的吃上面包、喝上牛奶或者白開水......至于科研理想,就交給有天賦的人吧。”
這段話看起來好像很有道理,很容易引起大家的共情。
但里面的“邏輯”是混亂的。
清晰的邏輯是:
我去干快遞、送外賣也能吃上面包、喝上牛奶;
我之所以考博士,是為了吃上好面包、喝上好牛奶。
結論是:你想吃上好面包、喝上好牛奶,就必須付出與好面包、好牛奶相匹配的價錢。
這才是真正的“公平、公正”。
剛起床,還沒吃牛奶面包,就寫這幾句。